






中医非药物疗法智能化康养服务
(分院、医馆)合作协议书
甲方:北京悟德堂中医院
乙方:
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,相互合作、优势互补、互惠互利的原则,乙方决定提供部分资金,引进甲方中医非药物疗法智能化技术仪器、内服膳食产品开展康养调理业务,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,甲方提供智能化技术仪器、内服膳食产品、外用产品,乙方提供资金和场地(不少于50平方米),开展针对癌症、肿瘤、三高、糖尿病、妇科、男科、风湿、类风湿、痛风、颈肩腰椎等各类慢性疾病的调理康养业务。
二,合作时间
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,签约到期提前一个月商定续约或终止。
三,甲方义务
1,甲方通过对乙方的审核后,负责向乙方提供康养服务中心的合法有效的证照,店面形象统一装饰标志,授权授牌,(分别是:北京悟德堂中医院xxx分院、北京悟德堂中医院xxx中医馆),官网公示宣传,并在乙方指定场内安置智能化仪器,负责教懂乙方实际操作和使用,以及保证非人工智能化仪器的质量。
2,甲方在授权授牌前,应对乙方作全面的了解。申办北京悟德堂中医院xxx分院的场地要求100-150平方米以上;申办北京悟德堂中医院xxx中医馆的场地要求70-100平方米以上。
3,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,定时向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市场拓展扶持,并釆用公益义诊义疗,会议推广等方式有效地帮助乙方创客、锁客、拓客。
四,乙方义务
1,乙方在合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对健康行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,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不得使用和开展与“非药治疗”无关产品与活动(例:私自用药、用针注射、挂吊瓶输液、手术、放(化)疗等)违反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,与甲方无关。
2,乙方在合作期间享有甲方提供的扶持政策,以及产品配置的优惠政策,乙方在收到甲方发送配置仪器产品后,如发现质量问题、运输过程损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映,三天內寄回给甲方作重新调换处理,过期或人为损坏甲方不作重新调换。
3,乙方拥有开发市场的权利,并享有以劳计酬的奖励:
a,直接开发和推广,获得一次性20%的奖励,并采用日结日发方式实施。
b,团队业绩累计奖,业绩200万以內奖励20%;业绩200万以上奖励50%,统一由公司授权指定的负责人领取,然后负责人根据各位合作商实际业绩再一一发放,并采用周结周发方式实施,发放日期为每周周一。
4,乙方可根据自己经济和场地大小的实际情况,申请非药物疗法智能化综合型康养服务中心(分院)和非药物疗法智能化康养服务工作站(中医馆):
A,非药物疗法智能化综合型康养服务中心(分院)要求,10万元起,配置:
a,升阳气血调理仪两台,19600元;
b,五行经络磁灸仪四台,31200元;
c,旋兹负氢水机四台,6760元;
d,太赫兹细胞仪四台,31200元;
e,壮药透骨精油(精准穴位卡)100套,9900元;
f,免费配送价值5800元的国家高级中医特色诊疗师、高级中医特色调理师、高级中医康复理疗师(任选其一)。
(以上各项合计:104460元,实收100000元,不包含运费,不包含税票,需开税票的应加8%)
B,非药物疗法智能化康养服务工作站(医馆)要求,5万元起,配置:
a,升阳气血调理仪一台,9800元;
b,五行经络磁灸仪两台,15600元;
c,旋兹负氢水机两台,3380元;
d,太赫兹细胞仪两台,15600元;
e,壮药透骨精油(精准穴位卡)50套,4950元;
f,免费配送价值5800元的国家高级中医特色诊疗师、高级中医特色调理师、高级中医康复理疗师(任选其一)。
(以上各项合计:55130元,实收50000元,不包含运费,不包含税票,需开税票的应加8%)
五,违约责任
1,甲、乙双方未经商量,单方违约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,应由违约方自行承担。
2,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协商解决。
3,本合同共两页,一式两份,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,各保留一份。
本合同签订地点:
甲方代表人签字: 乙方代表人签字:
联电话号码: 联电话号码:
日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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